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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by 如庭

 

近日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結案通知,案子總算塵埃落定了,時間推回1個月前…

踏上了樓梯的最後一階看到的是一條長長的走廊,走廊的左邊是通往法庭的大門,右邊則是走往調解室的路,案子就只會在這條走廊上穿梭,那麼先往右吧,這是依照法律程序,經過了一間又一間的調解室,逗留在其中一間,每間房間的配置是中間隔者一道屏風並開啟了兩場戰場,我知道我的那場戰爭我會打贏,只是差在贏得漂不漂亮而已,糾紛每天無時無刻的在發生,從一間間調解室熱閙度不比菜市場遜色就可以看出,而我的案子是一件簡單再不能簡單的行車糾紛。調解開始,一張桌子、幾張椅子,雙方坐在調解委員的兩旁 ,哦,對了,我是這事件的受害者,撞我車的人我稱他為相對人,調解委員翻了翻我寫的起訴書和所提供的證據,開口先指證相對人的過失(是嘛,公正的調解委員,good job),可相對人開啟了狡辯模式,除了想推缷責任又想詆毀我的人格,這是讓我不管多麻煩也甘願來到地方法院的理由,士可殺不可辱啊!!調解委員又開口制止相對人的強辭奪理,並幫我開了一個可接受的賠償金額(是的,公正的調解委員,您是正義的化身),雙方在簽完調解筆錄後,結束了這場戰爭,所以最後也沒機會往左走到開庭那一步,其實我累了,案子從發生到調解也拖了近3個月,時間又再往回推2月多月前,雙方電話協調不成,我當下決定走法律途逕後,先是接受免費律師的諮詢,然後跑警局調閱事故初判表、現場事故分析圖,又上網查相關法律條文規定,接著撰寫起訴書,搜集損失文件,跑地方法院投遞起訴書,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對方的戶籍資料,這之間投入很多時間和精神,目的就是要自己在法律上站的住腳,然後是等待開庭通知,過程中只要案子一天不結,委屈、氣憤、無奈的心情就會一直懸著,然而,現在這些都不會糾結在我腦中了。

即便是到了最後,相對人還是理直氣壯的態度,我覺得犯錯不可恥,可恥的是知錯不認錯,我沒能改變相對人的想法,但至少自己不要變成這樣的人,那種嘴臉太可憎了。感謝家人一路的關心、精神上的支持,尤其是我弟行動上的幫助,謝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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